 |
流程: |
|
證書遺失補發及換證申請流程圖
(1) 學員於證書遺失時立即登報作廢。
(2) 學員請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培訓單位提出申請,培訓單位以剪報正本為附件,
行文向行政院公共程工程委員會申請核備。
(3) 於核備後二個月4期過後仍找不到證書者,學員請主動向培訓單位申請結業證明書(非重
發結業證書)-以培訓單位為證明人檢具相關文件及結業證書影本正式行文申請補發。(是
否尋獲證書,請主動通知培訓單位)
註: 1. 取得結業證書時請立即自行將證書縮小影印成A4規格一份以備證書遺失時申請補
發時作附件用,未依上述流程申請者工程會一律不予補發。
2. 報紙請繳交整頁版面,含報紙名稱版面及日期等
3. 備齊(A)申請書(B)1吋2照片2張(C)身分證正反影本(D)報紙(E)原證書影本等郵寄本
中心
4 更名者不需換證,若同時遺失,另附戶籍謄本
5 遺失補發為“結業證明書”,非重發“結業證書”,補發結業
證明書後,原結業證書作廢,敬請確實尋找 |
|
|
 |
登報作廢內容: |
|
(1) 原證書字號
(2) 發證日期 (原證書後面之日期,不知發證日期者請洽原培訓單位)
(3) 中國生產力中心代訓之第EExxxx期xxx班結業證書
例:
姓名遺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證,中國生產力中心代訓第EExxxx期,xx年xx月xx日發證,證書編號xxxxxx號品管工程師班(或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結業證書一份,聲明作廢
|
|
|
 |
繳費: |
|
(1) 請繳交代辦手續費 800 元整,請以郵政劃撥方式繳交。
(戶名:中國生產力中心)帳號→
台北(00127341),台中(02406901),斗六(21346212),台南(00311251),高雄(04547899) 。
劃撥單背面請註明"證書遺失補發",公費需報帳者,請註明"公司抬頭、統一編號"。未註明者,統一發票以開個人(二聯式)辦理。
(2) 郵政劃撥收據請註明學員姓名傳真
|
 |
洽詢窗口(請點選) |
|
|